《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公布

跨境快讯 2023-12-13 10:30:27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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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中国官微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共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其中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个人信息处理者或接收方按照本实施指引进行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但不履行本实施指引及标准合同要求的义务和责任的,可以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举报。
版权声明: woniu 发表于 2023-12-13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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