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猪的别名。见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兽二·豪猪》。
多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如青蒿、茵陈蒿等。均可供药用。
哺乳动物。分家猪和野猪。家猪分肉用、脂用和兼用三类。头大,鼻和嘴都长,眼小,耳大,脚短,身肥。肉供食用,皮可制革,鬃可制刷子,并可做其他工业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