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汝咸
陈汝咸(1658—1716)字莘学,号心斋,浙江鄞县人,清朝官吏。康熙三十年(1691年)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官至大理寺少卿。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陈汝咸出任漳浦知县,1708年任南靖县知县。1709年提升刑部主事。1713年,擢用通政司参议、晋为大理寺少卿。
陈懋烈
陈懋烈,号芍亭,清湖北蕲州人。同治元年(1861)担任台湾知府,次年任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为人有识见担当,西方势力渐入侵之际,议呈樟脑事业归官办。樟脑专卖制度的建立,使英商利益受损,最遂以武力迫使清廷就范,签订《外商采购樟脑章程》,樟脑事业又操控于外商之手。
法坤宏
(1699—1785)清山东胶州人,字直方,一字镜野,自号迂斋。乾隆六年举人,授大理寺评事。性淡泊,不谐俗。学宗王阳明。博通诸经,尤邃于《春秋》。文章跌荡有奇气。有《春秋取义测》、《学古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