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入国内投资流程

跨境快讯 2023-07-14 09:01:15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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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金如何转入国内进行投资?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1-10月,我国合同外资金额1189.99亿美元,同比增长34.1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7.81亿美元,同比增长23.47%。
截至2004年10月底,全国累计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0621.2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552.51亿美元。
预计2004年全年我国外商实际投入金额将首次超过600亿美元,增幅高于15%。
但值得注意的是,外商直接投资中有一部分并未直接进入实业投资领域。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
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境外母公司资金如何进入国内?

首先要看你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外资限制和非外资禁止的领域,正常情况下分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两大类,可以通过双方交易的方式由境外支付给境内,如果是要投资性质的话,就要通过资本项下的方式进来,两种都要外管局审批,增资的话还要工商的那一套手续; 正常情况下资金流入流出不涉及税收,但是会涉及到相关业务征税,比如说如果是贸易方式进来要征营业税,如果是增资进来,应该是工商收印花税;如果要股权转让进来,要代扣代缴增值部分的资本利得税; 借债也需要去外管局做外债登记申请,如果有利息则需要代扣代缴,如果没有利息,可能需要合理解释,有一定的难度

平行基金

《平行基金》是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道可特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写,中信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图书。
本书对外资PE在中国的发展进行深入剖析,以解其状为入口,洞其行为核心,以确其位为最终目标,沿着外资PE募集、管理、退出的大思路,对外资PE的历史沿革、现状、发展趋势,外资PE的运作流程、方式和要点作以解读,尤其对涉及PE的运作流程、方式和要点作以解读,尤其对涉及人民币基金、外商投资的特别规定、外资PE落地中国的特殊政策、红筹上市等涉及外资PE运作关键环节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尽力为读者展示外资PE运作和发展的全貌。
内容简介 中国PE行业发展之初,外资PE处于一枝独秀的地位,曾经繁荣了中国资本市场。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崛起,民营产业基金的加入,使中国PE行业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新格局。
初入中国的外资PE曾经因外资政策的限制而在运作中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引起外资PE到底是治世利器还是洪水猛兽之争议。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变化,外资PE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和在运作方式必然会产生巨大的变化。
本书对外资PE在中国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对外资PE的运作流程、方式,涉及外资落地、运作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特殊政策等关键正常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力图将外资PE的运作与法律解读紧密结合。
本书是道可特与中信出版社合作的资本市场系列丛书中一本,详细展示了我国引进外资PE及其发展和成长过程,对外资PE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退出的基本思路和流程作基本梳理,对外资PE带来的好处和可能的负面作用进行了客观分析,对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较深入的解读,并对如何改进外资PE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前瞻性的建议。
本书不失为私募从业人员、金融资本管理人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专业人士一部好的实务参考书。
平行基金模式是外资PE间接落地,在中国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即在海外和国内分别募集两个规模相差不多的投资基金,分属外资PE和中国本土PE,通过有共同利益的管理公司把两个基金模拟成一个基金进行分配和清算。
寻找目标时,两只基金同时进行投资,一般是各占投资额的50%。
在平行基金模式下,国外PE在中国境外建立一家创业投资基金,国内创业投资机构在国内建立一家创业投资基金或公司。
原则上,这两家基金平行存在,在法律上各自独立。
但这两家基金在相互磋商,确立合作意向的基础上,共同在国内建立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并委托这家公司同时管理国内外两支基金。
这种模式的操作过程为: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作为一个机构,行使基金管理人的职能,负责寻找项目,审核项目,尽职审查。
一旦投资项目确定,即向境外基金和国内基金同时推荐项目,申请所需投资的款额。
投资后,管理公司直接参与所投项目公司的运作及管理,帮助其成长。
必要时,管理公司也积极帮助所投公司进行再融资。
待企业成功后,可以采取境外上市或国内上市,境外基金和国内基金(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顺利完成退出。
我国最早采用中外合作平行模式募集设立的人民币基金,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台湾创投企业怡和创投集团合作设立的总额为6000万美元的平行基金。
其后2007年6月,天津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海泰——戈壁滨海高新创业投资基金”,也是采用这种模式。
采用中外合作平行基金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境外资金,因外汇管制所导致的进入难、退出难的问题,以及国内资金无法走出国门的困境。
作品目录 丛书总序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外资PE的概念 第二章 外资PE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章 外资PE在中国的募集与设立 第四章 外资PE在中国的投资与管理 第五章 外资PE的退出 第六章 外资PE在中国的展望 附件1:外资PE相关法律法规汇总一览表 附件2:重点法规

为什么发达国家欧美日本风险投资(VC)大笔资金不进入中国设立投资机构?

为什么发达国家欧美日本风险投资 (VC) 大笔资金不进入中国设立投资机构?反之,为什么中国创业项目不在天使阶段去海外平台寻天使, 毕竟中国天使轮的资金非常有限, 土豪行业背景的对互联网的也不太看得懂显示全部 1、知乎固有句式: 不问“是不是”,上来就问“为什么”的都是耍流氓; 2、所以这个问题的第一层逻辑是:是不是发达国家欧美日本风险投资 (VC) 大笔资金没有进入中国设立投资机构? 3、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确认怎么才算在中国设立投资机构,以及为什么要设立? 从我的理解为什么要设立其实很简单,因为中国市场好,上市公司机会也够多,经济基础稳定; 那么谁都能设么?不是。
对于任何一家国外的VC,要进入中国,首先你要有人,然后LP要支持你投资到中国。
4、昨天清科发布了2014年的VC/PE排名:榜单揭晓_2014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 这是VC榜单的TOP20,我们如果按照简单的外资/本土的划分方式去看: 红杉、IDG、今日、晨兴、经纬、赛富、软银、联创策源、兰馨亚洲、DCM、凯鹏华盈、纪源资本是外资,12家,也就是60%;如果只算前10是7家,即70%。
这个比例怎么能说国外的VC没有进入中国呢? 当然很多人会说这榜单可能有失偏颇,换个角度看,清科这次排名也排了本土50强和外资50强,去看看那个榜单,你听说多的是外资那个榜单里的还是本土的? 所以我有了第一个结论: 至少在VC这个圈子里,国外的VC已经很多都在进入国内。
5、当然这个结论有些草率,我们细化一下: 我还是拿TOP20中12家外资VC来说,这里面又有差别: 红杉、经纬、KPCB:这个类目的VC特点是品牌在美国已经存续多年,从逻辑上讲是题主所想象中的那种海外VC进入国内的样子;但这几家VC基金的中国基金其实更多的还都是国内决策,基金的LP构成中可能会和美国同品牌基金一致,但也有可能不一样。
(软银也类似,只不过软银在日本,而且业务不仅仅是投资) 说直白一些,这些基金的美国部分和中国部分虽然都叫同一个名字,但决策流程、投委会以及LP构成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兄弟,而非父子。
今日、晨兴、赛富、策源、SIG:他们的特点是成立在国内或者亚洲范围内,主要是针对中国市场投资,只不过更多用美元来投资。
他们的LP可能和红杉\KP等有类似的部分,也会有不同。
从逻辑上讲这类基金题主可能会觉得他们不算是纯正意义上的国外VC进入国内。
DCM、GGV:这两家的特点是“中美不分家”,即以一个运作实体既做美国地区的投资,又做中国地区的投资,他们不会分DCM美国和DCM中国,就是完整的一个Team。
他们是属于题主所设想的海外VC进入国内。
6、综合来看,我个人不觉得题主的问题成立。
至于创业项目为什么不出去找这个问题,我觉得题主可能对目前国内TMT行业的早期投融资理解不多,这个问题也不成立。
2014-12-05 11:15 赞同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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