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n是什么意思

跨境快讯 2023-07-13 21:03:23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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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频网

多频网络(MFN)是使用多个无线射频通道来传输媒体内容的网络。
数据网络,如无线通信网络,在为单个终端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和为大量终端提供的众多服务当中,必须做出权衡。
例如,将多媒体内容分发到大量的资源受限的便携式设备(用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因此,对于网络运营商,内容零售商,和服务供应商来说,拥有一种快速高效分发内容和/或其他网络服务的方式,并以此方式提高带宽利用率和功率效率,非常重要。

苹果13promaxMN开头什么意思?

iPhone 型号号码以M开头就是代表是零售机的意思,如下图: 零售机 所以就说明你这台 iPhone 13 Pro Max 是属于零售机; 有关于 iPhone 型号号码的解释 iPhone 型号号码以N开头就代表机器是属于官换机; iPhone 型号号码以3开头就代表机器是属于演示机; iPhone 型号号码以F开头就代表机器是属于官翻机; iPhone 型号号码以5开头就代表机器是属于权益机; 其次区分 iPhone 是不是官换机,演示机,官翻机,权益机,BS 资源机可以通过【果粉鉴定服务号】选择“深度查询”来进行查询识别,如下图: 官翻机 辨别 iPhone 屏幕是否原装可以通过以下教程来进行识别

亚马逊新手FBM自发货到底应该怎么做?

自配送FBM/MFN 一、FBM/MFN概念 1、FBM/MFN概念 FBM/MFN就是卖家自配送,意思就是指卖家自己把在亚马逊的订单给发货到买家手上,库存、包装、配送、售后都是要卖家自己负责的。
FBM与MFN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卖家自配送的两种不同的叫法,MFN(卖家配送网络)、FBM(卖家自配送)。
他们的流程都是一样的。
2、FBM/MFN优势 ①投入成本灵活:选择自配送不需要去囤货,可以自己选择物流商或配送方式,成本可以自己把控。
②仓储成本低:我们选择自配送之后,我们不需要囤货也就不需要支付多余的仓储费用,大大降低了成本。
③库存灵活:我们可以不需要积累库存,可以当有订单的时候我们在去发货,这可以减少库存压力。
④:选品范围广:我们选品更灵活,如果选择FBA就有一些商品限制,我们就可以选择更多的商品。
⑤配送范围广:我们可以自行选择不同的物流公司来进行不同的配送需求,在配送方面也更加的灵活、广泛。
3、FBM/MFN适用场景 ①作为FBA的补充:当有一些用FBA配送都无法运输的情况时,比如商品体积大、重量、类目限制等等,这时候就可以选择FBM/MFN类进行配送。
②库存掌握在自己手中,灵活调配:FBM没有库存要求,可以进行灵活的调整,不需要大量囤货,而且选择FBM/MFN都不需要支付海外仓的费用。
③根据库存情况,自由转换配送模式:有时候我们的FBA配送的库存不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换成FBM/MFN配送,能有效的增加销量。
4、FBM/MFN常见运输方式 ①邮政包裹:它的价格低并且配送的范围广泛,但是它的时效慢,不同的包裹有不同的价格,价格波动大。
有配送追踪,但平邮选项追踪难。
退货是退回到发件人。
②国际快递:速度快、好追踪,但价格高,有商品限制。
有配送追踪,退货退回发件人。
③国际专线:速度快,但价格高、收件的范围很有限,有配送追踪,退货退回发件人。
④海外仓储送:时效快,没有品类限制,但有一定的滞销风险和库存压力,会增加VAT成本,有配送追踪, 退货是退回海外仓。
5、卖家配送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就是亚马逊用来评估账户运营好坏的标准,各种指标都有一个达标值,如果不达标的话会导致账户受限等等。
绩效指标可以提高卖家的销售、运营能力,也给买家提供了更好的购买意见。
影响绩效指标的指标有6个,可以在卖家平台上查看,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改善调整。
①订单缺陷率:简称ODR,低于1%,才能在亚马逊上销售商品,反之有可能会导致账户停用。
②取消率:指卖家自己取消订单的指标(买家取消不算计其中),当然亚马逊系统会设置一个7天时间限制,当有订单时,如果超过7天的时间限制没有去发货的话,亚马逊平台就会自动取消订单。
取消率低于2.5才能在平台销售商品,反之会导致账户停用。
③迟发率:值发货时间超出了指定发货时间,在要求时间内没有发货会被平台定为一个迟发。
迟发率低于4%才能销售商品,反之会导致账户停用。
④有效追踪率:30天内具有有效追踪编码,,我们需要让买家了解物流追踪,当高于95%能有效提高评分和销量。
⑤准时交货率:指在指定时间内把货件送到买家手上,准时收到货能有效的提高购物满意度。
高于97%能给买家带来更好的购买体验。
⑥退货不满意率:指因为各种导致买家产生负面退货,需要维持低于10%,有买家提出负面反馈的话,需要及时的解决。
6、配送时间设置及管理 我们可以合理的安排配送时间,更好的满足顾客配送需求。
①默认配送地址:有订单实际发货地址、电子邮件与电话等信息,能保存到账户里,到选择地址会自动显示出来。
②在配送设置中的一般设置里点击默认配送地址旁边的编辑就可以进行添加新的地址,以及选择时区,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地址名称、国家地区和邮编等的信息。
③可以借助配送模板来管理多种商品的配送设置。
可以为特定SKU组创建最多20个配送模板。
点击创建新模板就可以创建模板了,然后设置配送的服务级别和配送区域。
然后保存,完成配送模板设置。
7、国际销售订单的退货方式及流程 北美、日本、欧洲站点的买家订单处理国际退货时,如果在配送给美国买家的商品金额不足10美元的订单时,要提供给平台有效的美国退货地址。
平台会自动为符合退货条件的买家生成地址的预付费退货标签的。
三种退货方式: ①卖家退款,买家不退货:我们卖家需要全额退款,不需要买家把产品退回。
②卖家提供,买家国内退货选项:卖家发给买家所在国家/地区的退货地址,然后买家把产品发往退货地址。
③卖家提供预付费国际退货配送标签:提交退货申请的同时,需要同步我们的预付费退货邮寄标签。
(预付费退货邮寄标签需要包含追踪编码)

如何评价苹果的电子书反垄断法诉讼败诉?

如何评价苹果的电子书反垄断法诉讼败诉? 登录/注册 苹果公司 (apple inc.) 电子书 反垄断 反垄断法 如何评价苹果的电子书反垄断法诉讼败诉?苹果电子书反垄断案上诉失败需赔偿4.5亿美元凤凰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1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报道,当地时间周二,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支持了… 显示全部 该案件充满了戏剧性的因素,不仅因为案件涉及两大当红互联网巨头当家产品kindle和ipad的直接争斗,背后更牵涉了亚马逊和苹果传奇掌门人贝索斯和乔布斯刺刀见红的神级对决.若不是乔帮主感觉大限将至,向传记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案件的结果或将更加扑朔迷离. 一,商战历程 $9.99 ——出版商上了贝索斯"套索" 亚马逊公司成立于1995年,其创始人兼ceo 贝索斯 一直信奉激进的竞争策略,即通过低价迅速占领市场,并长期保持低价,以打消任何潜在竞争对手的进入兴趣,从根源上维持市场垄断.该策略异常成功,2014年,亚马逊的销售额已经高达889亿美元 [i] ,并扩展到几乎所有商品类别,成为真正的万货商店. 2007年11月亚马逊推出了革命性的产品kindle,其不仅轻巧便携,还模拟了纸质书的质感,市场前景看好.kindle推出之前,出版商们认为亚马逊kindle显然有利于扩大图书销售量,遂积极与亚马逊合作,甚至还在kindle发布会上为贝索斯站台.然而,当出版商们看到电子书价格9.99美金,大为惊恐. 原来,亚马逊电子书的销售价格低于其采购价格.亚马逊与出版商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是"批发模式",即出版商先设定一个建议售价,并经折算确定批发价.亚马逊以批发价格采购,但有权自由设定 零售价 .正是在实体领域平淡无奇的销售模式,在互联网领域却蕴含了深刻的商业质变.亚马逊利用自主定价权将电子书统一定价$9.99,低于其支付给出版商的批发价.利用超低廉的价格,亚马逊在电子书领域迅速形成垄断,截至2009年,市场份额高达90%. 出版商至此方觉得大难临头,亚马逊的$9.99策略必然会使其占领整个电子书市场,它的地位一旦确立,就有底气向出版商要求更低的批发价,甚至签约作者,绕过出版商,这对于出版商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事实上,考虑到亚马逊公司在电子图书市场的支配地位,其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已有掠夺性定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谢尔曼法》(反托拉斯法)第二条的嫌疑.然而,出版商忌惮于电子书甚至实体书被亚马逊整体下架的危险,敢怒不敢言. 白衣骑士——乔布斯准备出招 正当出版公司深陷泥潭之时,意想不到的白衣骑士翩然出现——苹果公司意图在其推出的ipad中内置阅读器ibook并出版电子书.彼时(2010年),苹果公司已如日中天.自从乔布斯回归之后,短短10年内,苹果公司已经成功推出了ipod, itunes, iphone等多款革命性产品或服务,颠覆了音乐播放器,音乐下载以及智能手机市场.对于ipad,乔布斯的野心显然不止于将其塑造一个新产品类别的霸主,更寄希望ipad中的ibook能够像颠覆音乐市场一样颠覆电子书市场.然而,亚马逊已将价格压到了最低,若ipad中电子书的售价高于$9.99显然毫无竞争力,相反,若采用$9.99模式苹果也会面临商业风险,并且这种"跳楼价"策略岂能是苹果的做派. 乔布斯敏锐地观察到了出版商与 亚马逊公司 的深刻裂痕,顺势勾画了奇谋准备一击制胜.而对于出版商而言,ipad以及乔布斯的出现,无疑是绝地反击的最佳时机.两者一拍即合. 代理模式与最惠国条款—— 苹果精妙的化骨绵掌 苹果公司面临的首要问题即破坏亚马逊对电子书的定价权,而最直接的方式即迫使出版商终止与亚马逊的"批发模式".苹果公司在与出版商的协议的初稿中规定"出版商必须与亚马逊解除批发模式".可是,老辣的苹果公司法务部门察觉不妥.该条款直接暴露了苹果公司在幕后协调,策划针对亚马逊的横向抵制,法律风险甚高.如何既实现战略目的,又能够最大化降低风险呢?经过精心筹划,苹果公司设计出了"代理模式"加最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的方案.乍一看,"代理模式"和mfn条款都是常用的商业条款,然而正是看似平常无奇的条款,却直指亚马逊公司的命门.所谓代理模式,即电子书的零售价由出版商设定.实践中,苹果公司与代理商确定电子书分为$9.99,$12.99,$14.99三档.苹果收取零售价的30%,而出版商获取70%.所谓最惠条款,顾名思义,即销售方应当向另一方保持最为优惠的销售价格或者销售条件,如果销售向第三方销售的价格低于合同价格,应当对相应价格予以调整. 虽然mfn条款为商业合同中常见的条款.但是由于亚马逊公司的零售价格低于出版社销售给亚马逊公司的价格.因此,如果出版商不与亚马逊终止"批发模式",将导致出版社低于成本在ibook中销售图书.出版社的行为将变得极为不理性.换言之,苹果的"代理模式"和mfn条款,使得所有的出版商在几乎同一时刻有了统一的动机与亚马逊解除"批发模式".同时,mfn条款使得出版商退出联合行动的成本异常高昂高,使得横向价格卡特尔协议获得了可执行的保障. 苹果公司的策略大获成功.在与苹果的代理模式合同签署之后几天之后,美国六大出版商中的五家向亚马逊进行联合施压,如果不接受代理模式,那么亚马逊就会受到空窗期(windowing)限制(即延后电子书的出版,使亚马逊丧失第一时间销售利益).面对咄咄逼人的攻势,亚马逊该如何应对?冷静应对,坚决反击—— 贝索斯的答案 在起初的愤怒之后,亚马逊全力开始战斗.2010年1月,亚马逊将出版商之一 麦克米伦 的纸质书和电子书在亚马逊全网站下架,而kindle版本则全部消失,以此对出版商进行惩罚. 贝索斯原以为出版商会束手就擒,却发现越来越多的出版商坚定地要求废除批发模式.下架行动几天后,舆论形式发生了变化,由于亚马逊的行为,作家和用户遭受了损失,对亚马逊的负面评价不断增多. 在意识到问题之后,亚马逊在战术上迅速调整,接受了代理模式,决定补贴由电子书转向硬件kindle本身.与此同时,亚马逊立刻向美国的 反垄断法 执法机关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和司法部发布了一个白皮书,列出了系列事件及其怀疑,直接指称出版商和苹果非法勾结,阴谋制定电子书价格. 功亏一篑,乔帮主最后的访谈 实际上,事情至此,全部在苹果公司的预料之中.由于mfn条款的精心设计,虽然亚马逊进行了反垄断的举报,但是没有任何核心证据可以证明存在横向的阴谋定价.出版商的所有行为都可以解释为理性的市场行为.换言之,在苹果公司看来,"批发模式"消除而导致的电子书价格整体上升只是因ipad出现而自然出现的结果,经营者没有任何共谋的动机和行为. 可是最为意想不到的证据出现了.2011年秋天,乔布斯去世.随后一本由沃尔特·艾萨克森撰写的乔布斯的官方传记全球发行.在传记中 沃尔特 援引了乔布斯的话: " 亚马逊破坏了行业,一些书商会撤出亚马逊,我们告诉出版商,我们会采取采用代理模式,你们定价我们得30% .当然了,用户要花更多钱,但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吧. " 这段话反映出,苹果公司明知代理模式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即电子书的价格会因为苹果公司mfn条款的协调而上升.正是由于乔帮主贡献的核心证据,美国司法部对本案进行了立案.2012年4月11日,司法部正式指控了苹果和5家出版商,合谋非法抬高了电子书价格,违反了《谢尔曼法》的规定 面对这如此不利的证据,所有出版社都乖乖缴枪,与司法部达成了和解.唯独苹果公司誓死不从,死磕到底.当然,也输了一路,累计赔偿了4.5亿美金.直至2015年6月30日,苹果公司领到了前文所述的判决. 二,法律争议点分析 实际上,由于乔布斯的和盘托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谢尔曼法》禁止横向竞争者共谋协商提高商品价格.而苹果和五家出版商协商共谋,毫无疑义地提高了电子书价格,直接违反了该法规定.本案定性自始至终没有太多的悬念.但是,任何《反垄断法》案件从来不会缺乏争议.本案几个争议点也同样值得玩味. · 横向定价or纵向定价?在本案的一审中,法院认为苹果的行为构成了横向价格固定,苹果并不服气.苹果认为,自己作为零售商与出版商之间签订协议属于明显的上下游关系,即使构成价格固定也是纵向定价.美国司法实践通常认为,纵向价格限制对竞争的损害并不大,需适用合理分析原则确定违法与否.而横向协议属于核心卡特尔行为,其对竞争的损害极为明显,从而无需进行过于细致琐碎的竞争分析即可认定垄断行为成立.苹果意图通过认定其构成纵向定价而摆脱严苛的法律责任. 但上诉法院没有采纳其观点,判决认为苹果与出版商间的行为属于"轮轴式"(hub-and-spoke)横向定价.苹果作为轴心,分别与出版商签订纵向协议,结果是出版商之间形成了横向的价格固定.其核心在于苹果提出最惠国的条款,促使所有人都必须接受该条款并与亚马逊终止"批发模式".而苹果与5家出版商设置mfn条款的目的即为了提升电子书的价格.核心证据即乔布斯在接受《 华尔街日报 》的采访时,当被问到"为什么会有人花14.99美元买一本在亚马逊上只要9.99美元的书?"乔布斯回答"情况不会是这样的.价格将是相同的."这句话成为"轮轴式"横向价格协议的重要证据. 实际上"轮轴式横向定价"认定并非本案所独创,在近期一系列美国的司法实践中,都有应用,如howard hess dental labs. inc.诉. dentsply int'l,inc., [ii] ,玩具反斗城诉. ftc [iii] 等都适用了该规则.由此,苹果所谓其构成纵向定价的抗辩显然难以成立. · mfn条款违法?苹果公司在本案中的另一抗辩,即如果本案其被认定为构成横向协议,实际意味着商业上经常使用的"mfn"条款皆违法,法院因此破坏了一个商业实践中长期实践的成熟惯例. 这一观点在判决中也遭到了无情驳斥,上诉法院判决主笔者利文斯顿(livingston)法官在判决中清晰阐述,mfn条款属于正常的商业条款.但是如果利用该条款从事垄断协议,其肯定无法豁免于《反垄断法》.本案中,苹果公司采用mfn条款的唯一目的,即促使出版商终止与亚马逊的"批发模式",从而提高商品价格.压倒性的证据表明苹果公司有意促成价格协议,其采用mfn条款掩盖不了其违法事实.故本案的判决只针对苹果公司的具体行为,而与mfn条款无关. 实际上,近期mfn条款在反垄断法执法领域确实引起了比较高的关注 [iv] .但一般而言,mfn条款本身通常不会有任何的违法嫌疑,但是如果借用mfn条款实现横向定价或者实现对于支配地位的滥用,则mfn条款本身不会构成合法豁免的理由.苹果公司的此项抗辩难以成立也在所难免. · 只许亚马逊放火,不允许苹果点灯?苹果公司感到至为委屈的另一点,本案明显是亚马逊掠夺定价,滥用支配地位在先,其单边垄断行为对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而苹果的协议无非是为了纠正亚马逊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具有明显促进竞争的效果. 二审判决再次驳斥了苹果公司观点.判决书阐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与横向垄断协议相比,后者对竞争的危害性更大.不能用一个对竞争危害更大的行为来制止一个并不同等严重的行为.更何况,亚马逊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应当由司法机关来判断,并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判断而任意行之. 该案中还包括其他一些有趣的争议,比如应当适用合理原则还是本身违法原则等.鉴于反垄断法渐进演进的特性,对于前述问题,不可能具有完全确定性的答案.但此次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基本体现了反垄断法最新发展的成果,苹果公司的继续折腾,向美国最高院上诉,怕也很难有机会. [i] • amazon - statistics & facts [ii] 602 f.3d 237, 255 (3d cir.2010) [iii] , 221 f.3d 928, 932‐34 (7th cir. 2000)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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