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跨境快讯 2023-07-01 12:03:44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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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武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09月28日在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许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运营推广、培训;计算机软等。

武汉武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武汉武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9日,是由国内上市公司、中国连锁零售百强企业、湖北省综合性商业零售企业集团——武商集团投资建设。
2013年12月28日,公司搭建的B2C网上商城——“武商网”正式上线公测,武商集团属下武商量贩、国际广场、武商广场、世贸广场、建二商场、亚贸广场、襄阳购物中心及十堰人商共8家经营实体在武商网设立了独立商铺,开展线上运营。
武商集团拥有购物中心和量贩超市的业态资源优势,拥有供应链资源、品牌资源、大客户资源、会员资源以及一卡通资源等诸多资源优势,这些优势资源将会逐渐搬到武商网。
经营理念 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需求

武汉小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武汉小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一家立足于阿里巴巴全球B2B平台和淘宝网B2C平台,为品牌企业和零售商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运营服务商,成立于2013年12月06日。
武汉小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武汉一家立足于阿里巴巴全球B2B平台和淘宝网B2C平台,为品牌企业和零售商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运营服务商,成立于2013年12月06日。
武汉小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为企业提供全球旺铺视觉优化、产品定位、数据分析、关键词SEO、后台软件定制等多维度运营服务,系统规划企业电子商务成长之道,通过精准有效的电子商务外包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轻松实现“品牌”与“利润” 双赢。
武汉小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武汉市首家跨境电商。
证明材料来自武汉新闻网。

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魏清丽劳动争议纠纷案

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魏清丽劳动争议纠纷案是2017年1月1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 权责关键词 民商事、诉讼关键词、审判程序、撤诉案例原文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旭,湖北利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清丽。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坤月,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魏清丽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终结前,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武汉葡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郭芳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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