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对电商行业的影响

跨境快讯 2023-06-30 21:04:10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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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将面临怎么样的影响?

电商法的实施对于经营者,最终导致的也就是运营成本的增加,进一步压榨利润空间。
最后没有实力的,对曾经的流量时代念念不忘的只能离开舞台。
消费者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经营者与消费者,说明白了还是得看经济大环境,消费欲望不高的现状,有没有电商法差别很多吗,不一样捂紧钱包过日子。

新电商法2019年施行,会对今后的电商平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法」作为中国第一部最全面针对电子商务的成文条款,重塑了对于中国电商乱象的处罚条件,从各个方面规范电商运营秩序,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且跨境电商适用。
下面TMO就带领大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对整个电商行业的重要规则变化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尤其是即将对品牌电商网站,或品牌入驻型电商网站产生深远影响的10类重要条款。
可以按照如下目录,快速了解感兴趣的内容 1.「用户隐私+信息安全」是第一要义 2.「个性推送」合法,但不能违法 3.禁止「搭配销售」陷阱 4.竞价排名需显著标明「广告」 5.「发票索要难」或成历史 6.「刷单」涉嫌违法 7.「交易信息」三年存储制

电商法出台对微商有什么影响?

新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微商的催命符, 而是微商的救命稻草! 我们的朋友圈里总会有这么一种微商,每天都在秀今天出了多少单,新加入了多少个代理,去哪里旅游。
他的大部分朋友圈都是虚假的,假装自己很赚钱,产品很好,销量很高。
那些照片很容易看出是经过app合成而来的,或是用自己的小号设计的对话,高调宣扬虚假的信息,让不少想赚钱的人掉进坑里。
对待这种微商,我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拉黑删除,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但从明年起,这种情况终于要改变了!因为,电子商务法终于要落地了!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确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一刻,对于所有的电商人都是一声惊雷!新电子商务法对微商的影响主要来自两方面: 1.新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从业者、直播卖货、网红卖货等各种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与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2.微商企业端未来会逐渐被定义为“电商平台”。
其中有三点是重点: 1、必须进行登记,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营业执照,如果是跨境电商,那么需要办理采购国及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保障买方权益,买家有法可依。
刚看到这个《电子商务法》时,可能很多微商人就开始心慌慌了,觉得自己没活路了? 但仔细分析法规,我们发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整体发展其实是利大于弊。
一路走来的微商微商的发展其实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野蛮生长期,大概出现在2012年前后。
那时我国刚刚开始出现微商,还是个新奇玩意,没人管,发展空间大。
只要有手机,有微信,能发朋友圈,做微商就能赚到钱。
13年前后由于淘宝出台了一个政策,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淘宝上做a货的那批人,就从淘宝转向了微信,所以最早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的都是什么包包、手表。
基本都是从淘宝转移来的卖假货群体。
这一阶段在2014年发展至顶峰。
第二阶段出现在14年前后,这个时候开始有人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卖能找到的顾客太少了,不如招代理吧,代理找好买家以后,自己再发货。
于是一个个大型的代理团队出现了。
其实最开始代理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发展中逐渐变味了,变成了金字塔式的分销机制,从一起赚钱变成了赚代理的钱。
而超过了三层的分销层级,又触及到了传销的雷点。
再加之发生多起黑心微商案件,国家开始对于微商进行整治,社会舆论对微商也多为负面意见。
第三阶段则是出现在2016年左右,很多微商意识到以往的模式行不通了,如果一直销售三无品牌产品,顾客只会越来越少,路也只能越走越窄,到最后只能散伙。
再加上开始有传统企业进军微商,微商行业开始改变。
很多微商开始经营自己的品牌,采取了注册公司、登记营业执照、产品送往国家检测局检测等等措施,品牌意识开始逐渐成为行业共识,这个时候,微商就进入了品牌时代。
第四阶段就是现在,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交电商时代。
我们谈微商的过去,说的就是前三个阶段。
在这三个阶段里,政府对于微商的重视程度一直不高,所以电商法一直落后于市场。
法规对微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是行业内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新电商法对于微商的冲击目前来看,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影响是中长期的: 1.卖假货、次品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2.只停留在招商思维层面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3.能够超越招商思维,具备产品力和运营力的微商会越来越好做; 4.不合规的微商会被规范运营的微商企业加速整合。
而这些影响则会促使微商行业的发展趋势出现一个极大转变: 1.挤压和逐步淘汰不规范、卖假货、玩各种招商术来剪羊毛的微商,而重视品牌、重视运营、重视产品、重视平衡代理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微商会迎来发展机遇;2.越来越多的微商代理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做微商,更多的代理因为创业成本、政策风险的加大,反向增加了代理的出逃成本和放弃成本,会促使代理趋于踏实卖货、踏实学习成长、踏实的忠于微商品牌; 3.由于部分微商只重视招商,而对运营和产品管理缺乏重视,在新电商法落地后将逐渐缺乏业绩增长动力,重视运营、产品和品牌的的微商企业将迎来几波收编其他的微商团队的红利期; 4.国家层面正式将微商纳入新电子商务法的管辖范畴,是对微商的正名,接下来3年内,微商从业者将会暴增,大量的徘徊者和观望者将放下身段、偏见和纠结,会陆续进入微商领域就业; 5.由于新电商法中为买家的维权提供了保障,并且不允许评论、反馈造假,因此将促使社会舆论提升对于微商的整体评价,也有利于提升买家对于微商品牌及其产品的信任度。
正在越来越好的微商自从新电商法出台以来,舆论普遍是唱衰微商,觉得微商要凉。
因为在他们心里,微商还是那群卖假虎、卖次品、虚假宣传、作风浮夸的小丑。
尽管新电商法对微商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但那些要求,最终都是为了促使微商行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但是真正做微商的人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微商早已不是过去的微商了。
自从进入品牌时代以后,强调品牌意识的微商已经成为了行业主流,只是仍有少部分无良微商卖三无产品,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事实上,那些混在合规微商里滥竽充数的“老鼠屎”们,已经成了合规微商们的心头刺。
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合规微商们迟迟无法获得社会舆论的认可,客户在购买产品时才会游移不定,很难对品牌有信任感甚至成为忠实粉丝。
对于很多正经的微商品牌来说,自己是良心做事,卖良心产品,但社会舆论却还是不饶过它们,总是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产品良心却得不到顾客信任,他们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而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优质微商品牌正是福音。
当滥竽充数败坏微商名声的“老鼠屎”们被清理掉以后,优质微商们就得到了正名,迎来了出头之日。
此外,新电商法也会促使微商重视品牌的后期的操盘运营,而不是一味重视前期的起盘招商,进而使得更多微商品牌可以做大做久,培育出更多老字号品牌。

关于新出台的【电商法】各位有何看法?

说一下电商法所带来的影响: 首先是电商法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我们先看数据: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8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500万人。
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预测,到“十二五”末,中国网民总数将达7亿人,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交易额将分别增长至18万亿和3万亿元以上,中国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产业将成为最具发展潜力、最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与电商持续走强相对应的是传统零售模式的持续走弱,那么传统零售业和电商相比究竟是差在哪了呢?不外乎就是门槛、成本以及价格罢了。
也正因为这三点优势,让电商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政府机关也并未对电商行业发展进行过多约束,这也造成了如今百花齐放的电商平台。
与此相反的,则是如今日渐衰落的传统零售业。
回到这条法规之上,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限制其市场竞争,无疑不是在为传统零售业延上一口气,加强传统零售业的商业竞争力,同时也是在限制电商行业发展,平等对待,也正是在说,未来的电商行业需要更高的门槛、更多的成本,也就是说电商行业的价格优势会日渐缩小。
而电商法的第十到十五条,无一不在向我们阐述着这个现实。
从第十条的办理商业主体登记、十一条的依法个体征税、十二条的行政经营许可再到十四条的发票以及十五条的经营许可,都在向我们述说着电子商务依旧要向着实体商务政策靠拢,不能因为你是电子商务就具备豁免权或者其他优待。
门槛的提高,对于游离在安全圈之外的商户成本是致命的,对于这些商户的生存是致命的,而这部分商户的生存对于这一整体框架的构成是致命的,同时,这对于我们客户群体的构成,更是致命的。
但是身处于核心圈的大中型商户就能幸免么?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大中型商户,依旧需要一次彻底的商业整合。
影响并不只针对商家,也针对着平台 电商法的实施,对支付机构的赔付压力大大增加。
依据涉及支付领域的部分条款,若支付机构卷入官司中,将极为被动。
需要强调的是,刷卡与扫码支付等基于线下场景的支付并不适用于电商法。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自然人网点营业额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违禁品与假冒伪劣产品的大量销售通过自然人网点泛滥,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
据调查显示,大型电商缴税较为规范,天猫、京东商城与苏宁易购等平台的B2C电商均已经进行税务登记并实施正常纳税。
而C2C电商开的个人网点,少缴税或不缴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正是由于自然人网点不登记的规定,使得许多符合纳税条件的店铺没有进入工商和税务系统的视野。
这一方面对依法线下纳税的实体店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会滋生网店的管理乱象。
根本原因是在事前准入制度上没有到位,缺乏监管。
《电商法》涉及到对平台的规制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不同平台受到的影响不同。
如淘宝的C2C模式,在电子商务法通过后,将受到自然人网店市场主体登记等多个重要法条规则,因而受到影响较大。
而对以B2C经营模式为主的京东来说,自然人网店市场主体登记等条款对其影响较小,反而该平台更期待电子商务法尽快落地,规范市场秩序。
拼多多将成为过去式,已经“凉透了” 我国的电商存在的问题中比较显著的,或者说第一印象中比较严重的就是假货问题,国际上也认为中国是假货泛滥国之一。
阿里巴巴从恶名市场退出之后,今年年初又被划进2017年的恶名市场名单,这件事作为国内电商巨头应当引起重视。
阿里发布的文件强调其打击假货力度之大、重视知识产权态度之诚恳,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货、知识产权问题背后有文化、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在内,阿里的种种手段不能说不有效,但也应当辩证来看,打击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而这与法律的缺失是有关系的。
电商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八十三条在正式推出之前就已有诸多讨论,众说纷纭之下,不可否认本条款体现了对当下电商乱象的整治态度。
电商法本身的出台就是对大环境的回应,之前的法律尚不能覆盖住电商行业,包括先前四审稿中提到适用“补充责任”代替“连带责任”的说法,有为企业减轻责任的嫌疑,但也体现了行业兴起之后立法层面一直缺少一个态度,属于一个缺位的状态。
其次,条款无疑会引起平台的一系列改革操作,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信息报批制度,以及技术方面的痕迹管理等,都将也应当趋于完善。
再次,罚款数额有所提高,那么有可能电商在对待平台内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方面也会有相对严厉的措施,电商也需要表达与政策相一致的态度,不排除会通过对经营者的管理表达出来。
在国内这种政策引导之下就连阿里都无法幸免,那么等待着拼多多的只能是国内市场的“凉凉”如果说境内是拦腰斩,那么跨境就是一刀切。
关于跨境类型的电子商务体系会趋于企业化。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也就代表了代购行业也需要走正规化海关程序,而这也代表了私人代购的成本增加,门槛的提高,而企业化多种类大批量的跨境交易会更为便捷,其成本也会有相对应的降低。
这也代表了政府部门对代购这一行业的态度,坚决清场一刀切的决心。
这是场灾难,也是机遇。
一个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影响永远是把双刃剑,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讲也是腾飞的机遇。
可以说电商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在清场,清理掉一部分的小微型商户,让这些小微型商户为养料促进大中型商户的成长。
对于小微型商户的确算的上是毁灭性的打击,也注定了大多数的小微型商户只能黯然离场。
但是,同时这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全新的进场机会。
大中型商户无法第一时间吸取这些小微型商户遗留下的养分,而这些小微型商户如果不想黯然离场只能去报团取暖来和大中型商户做竞争。
那么如何能对这些小微型商户进行整合,也就成为了进场的关键点。
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会让电商得到一次飞跃的发展,而我们也应该把握住这次机会,实现一次飞跃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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