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资企业如何避免双重征税?

跨境快讯 2024-01-27 21:07:17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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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中越双方更顺利的开展贸易活动,中国政府和越南政府于1995年5月17日共同签署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山海图为大家整理了协定相关内容信息,帮助越南中资企业避免双重征税。
为了中越双方更顺利的开展贸易活动,中国政府和越南政府于1995年5月17日共同签署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山海图为大家整理了协定相关内容信息,帮助越南中资企业避免双重征税。
适用情况
根据协议的规定,只有在越南设有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经营活动收入才在越南征税,且该收入与该常设机构直接或间接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仅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收入在越南征税。
适用于在越南赚取收入的外国企业的协定项下的税收减免,或在国外赚取收入的越南企业。
不适用于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国内税收。
该协议不会自动适用,需要向越南税务机关发送税收协定项下的免税或减税申请。
适用税种
根据协定内容,对相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应缴税种做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为下方所示:
协议项下主要活动产生的税收
1.房地产转让活动的税收
2.企业所得税
3.来自协会和合资企业活动的税收
4.股息税
5.贷款利息税
6.版权转让税
7.资本转移税
固定税率
主体的适用税率将根据现行越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从本质上讲,该协议不会产生新的税收义务,不同于国内税法。
只有三种收入适用协会规定的税率就是利息、版权和贷款利息的收入,利率为10%,其他来源收入,按有关税法规定办理。
办理时间和所需资料
为了在经营过程中避免漏税和重复缴纳税款的风险,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需要在时间规定范围内向直接管理方提交免税或减税申请。以下为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
根据税收协定,在纳税申报期限前15天内,需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免税或减税申请。
所需资料:
1.申请表(根据通告 TT205/2013/TT-BTC 发布的 01/HTQT 表格)
2. 申请免税或减税前一年的居住国税务机关出具的居住地证明原件(或者公证副本)根据税收协定已领事合法化。
3. 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复印件。
4. 授权书,如果纳税人授权法定代表人执行适用税收协定的手续。
5.根据具体情况来提供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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