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

跨境快讯 2024-01-24 22:52:03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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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是保证开证行向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文件。它的作用在于,当某项合同无法履约或者开证申请人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时,开证行会根据备用信用证对受益人进行支付。然而,如果开证申请人按时履约,受益人就无需向开证人索取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任何货款或赔款。因此备用信用证的名称由此而来。

一、备用信用证的类型

1、履约备用信用证

指的是开证行在支付金钱以外,承担了履约义务的备用信用证。这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2、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开证行保证申请人在收到受益人的预付款后,应该履行已订立合约的义务。如果申请人未能履约,开证行负责将预付款和利息退还给受益人。

3、投标备用信用证

是指投标人要求开证行为其保证,在开标前不能中途撤标或片面修改标书内容,并保证投标人中标后签约和履约的信用证。

4、对开备用信用证

又称反担保备用信用证,是指用于对其受益人开出的另一单独备用信用证或担保书提供担保。它支持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受益人所开立的另外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承诺。

5、融资备用信用证

是指保证付款义务的履行,包括保证对借款的偿还义务的任何证明文件。广泛用于国际信贷融资安排。

6、直接付款备用证

是指开证行保证一项基本付款义务,特别是与融资备用信用证相关的基础付款义务的到期付款,而不论是否涉及违约的备用信用证。

7、保险备用信用证

用以支持申请人在保险或再保险义务方面的担保。

二、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之间的区别

1. 自足性契约

备用信用证是独立于交易合同的自足性契约,即其有效性不受交易合同的履行与否影响。而银行保函可以是从属性保函,即其效力以交易合同为前提,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生效。

2. 付款责任

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符合备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而银行保函的担保行可以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也可以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具体取决于保函的性质和约定。

3. 索赔方式

备用信用证通常要求受益人在索偿或索赔时出具即期汇票,作为证据来要求开证行支付。而银行保函在受益人索赔时通常不要求出具汇票,受益人可以直接向担保行提出索赔。

总之,备用信用证在跨境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向受益人提供支付保障,确保合同的履行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不同类型的备用信用证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跨境卖家在选择和使用备用信用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交易需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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