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哪些收入属于利得税申报范围?(香港利得税计入哪个科目)

跨境快讯 2023-08-03 12:20:07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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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上获得利润;

3、以及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1、从房地产获得租金收入,如有关物业在香港,租金收入须在香港课税;

2、拥有人从售卖房地产获得的利润,如有关物业在香港,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3、买卖上市股票和其他上市证券获得的利润,有关的股票或证券买卖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如在场外买卖,若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的利润便须在香港课税;

4、业务单位(财务机构除外)从买卖非上市股份和其他非上市证券所得的利润,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5、服务酬金收入,如赚取该酬金的服务在香港提供,所收取的服务费须在香港课税;

6、业务单位所收取的专利权费,如在香港取得和授予许可或使用权,所收取的专利权费须在香港课税;

7、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就使用知识产权而从香港所收取的专利权费,如有关的知识产权在香港使用,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8、业务单位(财务机构除外)的利息收入,如**人在香港提供款项予借款人,所得的利息收入须在香港课税;

9、制造工作由内地的独立分包商承包进行任何制造业务,其利润应全数课缴利得税,不得作出任何分摊。

10、海外业务办事处,假如单位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而该单位又无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则其赚取的利润很可能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的利润:

1)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利润须在香港课税;

2)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达成,所得利润不须在香港课税;

3)如购买合约或售卖合约其中一项在香港达成,则初步的假设是所得利润须全数在香港课税,但必须考虑其他有关事实,以确定利润的来源地;

4)如果是销售予一名香港顾客(包括海外买家在香港的采购办事处),有关的销售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达成;

5)如有关人士不须离开香港,而是在香港透过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互联网,达成买卖合约,则有关合约会视作在香港达成。

法团首200万港元的税率为8.25%,其后利润按16.5%征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利得税税率分别

税率计算方式:营业额-开支成本=纯利润*8.25%(纯利润200万以内税率是8.25%,超过200万的部分按照16.5%来计算)。

利得税计税时间: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是企业的计税年度,企业每年报税时间前,香港税务局均为统一发放报税表,要求申报上一年度(财年)的收入情况,以便核报税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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