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运输二

跨境快讯 2023-08-03 10:05:16 w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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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船运输的运费

在此只对定程租船运费进行介绍。定程租船运费的盘算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按规定运费率(RateFreight),即按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规定的运费额盘算;另一种是规定整船包价(LumpSumFreight),其费率的高下,主要取决于租船市场的供求关系,但也与运输距离、货物种类、裝卸率、港口应用、裝卸费用划分和佣金高下有关。合同中对运费依照装船重量(TakenQuanity)或卸船重量(DeliveredQuanity)盘算,运费是预付或到付,需要在合同中具体订明。特殊要注意的是,敷衍运费时间,是指船主收到运费的日期,而不是租船人付出运费的8期。

定程租船装卸费用的划分办法,有以下几种:

(1)船方累赘装货费和卸货费条件(GrossTerms;LinerTerms或BerthTerms),又称“班轮条件"。

(2)船方管装不管卸条件(FreeOut,F0)。

(3)船方管卸不管装条件(FreeIn,FI)。

(4)船方不累赘装货费和卸货费条件(FreeInandOut,FIO)。采取这一条件时,还要明白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累赘。一般都规定租船人累赘,即船方不累赘装卸、理舱和平舱费条件(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FIOST)。

2.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Owner)与租船人(Charter)依照契约自由的原则达成的协定,按照此协定,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全体或部分提供应租船人应用,租船人向船舶出租人支付必定的运费或租金;而且,协定中还就双方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义务与豁免等事项,均以条款的形式加以规定,以明白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

由于根据租船方法,租船合同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因此,相比而言,在国际货物运输范畴,定程租船合同使用更为普遍。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定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商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商定运费的合同。”

定程租船合同的准则格局,大都是由各个国际航运组织制订的。定程租船合同范本很多,依据船舶航行的航线、承运货物种类等不同而有所差别。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TheBaltieandIntemationalMaritimeConference,BIMCO)制订的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GeneralCharter,GENCON)简称“金康",实用于不分航线的杂货运输。GENCON合同是更具有代表性的定程租船合同,它在实践中的应用也更为频繁。

定程租船合同一般订有以下条款:船舶说明条款、准备航次条款、船东义务条款、运费支付条款、装卸条款、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销约条款、留置权条款(LienClause)、提单条款、共同海损条款、佣金条款、通用 条款、战斗条款、通用冰冻条款(GenerallceClause)、双方互有碰撞义务条款(BothtoBlameCollisionClause)、新杰森条款(NewJasonClause)和仲裁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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