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已审定的案件。 宋 王安石 《李正臣转官制》:“尔以艺文起家,又能明习法令,靖共厥位。有秩当迁,姑使序于太常,而仍其覆讞之事。”
1.盖住:~盖。被~。天~地载。2.底朝上翻过来;歪倒:颠~。前车之~,后车之鉴。3.同“复2”
审判定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