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七天。旧时丧俗:人死后,其家属每七天举行祭奠。凡七七四十九天而止。《儒林外史》第十七回:“因房屋褊窄,停放过了头七,将灵柩送在祖塋安葬…… 匡超人 逢七便去坟上哭奠。”
1.遇到;遇见:相~。~场作戏。千载难~。每~佳节倍思亲。2.姓。
1.六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