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夺
yǔ duó与夺的意思和解释
汉
◎ 与夺 yǔduó
(1) [grant and deprive]∶赐予和剥夺
(2) [award and punish]∶奖励和惩罚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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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 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 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 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 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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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夺的词语分解
yǔ同类、朋党。民胞物与、连与成朋给予。赠与、授与等待。时不我与推举、选拔。通「举」。选贤与能支持、赞助。与人为善介词:相当于「跟」、「和」,表示交与的对象。与虎谋皮 相当于「跟」、「随」,表示依循的对象。与日俱增连词。相当于「和」、「跟」、「同」,表示并列关系。我与你、山与水yù参加、参预。参与、与会、与闻其事yú参加、参预。 【组词】:参与、与会、与闻其事
1.强取;抢:掠~。巧取豪~。从歹徒手里~过凶器。强词~理。2.争先取到:~冠。~红旗。3.胜过;压倒:巧~天工。先声~人。4.使失去:剥~。褫~。5.失去:勿~农时。6.作决定:定~。裁~。7.(文字)脱漏: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