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对
zhān duì瞻对的意思和解释
1. 朝见奏对。《宋史·魏野传》:“ 野 上言曰:‘……但以尝婴心疾,尤疎礼节,麋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仰奉清燕。’”
2. 旧土司名。有上、中、下之分,称 三瞻 。 上瞻对茹 长官司, 下瞻对 安抚司,均 清 雍正 六年(1728年)置; 中瞻对 长官司, 乾隆 十年(1745年)置。在今 四川 新龙 一带,地处 雅砻江 上游。 宣统 三年(1911年)置 瞻对 设治委员,辛亥革命后改为 怀柔县 ,不久改 瞻化县 ,1952年又改 新龙县 。
瞻对的词语分解
1.往前或往上看:观~。高~远瞩。2.姓。
1.回答:~答如流。2.向着;朝着:枪口~准敌人。3.对抗;敌对:~手。针锋相~。4.对待。例:~事不~人。5.正确;正常;相合:这话很~。神色不~。数目不~,还差一些。6.把两个东西放在一起比较,看是否相符合:校~。~表。7.使两个东西接触或配合:把破镜片~到一起。~榫。8.投合;适合:俩人很~脾气。~心思。9.成双的:~联。10.搀入(多指液体):~水。11.⑪介词。1.与“对于”用法基本相同,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你的建议,他很重视。2.对待:小王~他有意见。3.朝;向:~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