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分妄取尊荣。《后汉书·陈忠传论》:“ 陈公 居理官则议狱缓死,相幼主则正不僭宠,可谓有宰相之器矣。”
超越本分。古时指地位在下的人冒用地位在上的人的名义或礼仪、器物:~号(冒用帝王的称号)。~越(超越本分,冒用在上的人的名义或物品)。
1.宠爱;偏爱:得~。别把孩子~坏了。2.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