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晋 时置录事参军,为公府官,非州郡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 北周 称司录参军,属相府;同时州之刺史有军而开府者亦置之。 唐 开元 初改为京尹属官,掌府事。参阅《通典·职官十五》、 王仲荦 《北周六典》卷十。
1.主持;操作;经营:~机。~炉。各~其事。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外交部礼宾~。3.姓。
见“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