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步舒展貌。《诗·小雅·小弁》:“鹿斯之奔,维足伎伎。” 毛 传:“伎伎,舒貌。谓鹿之奔走,其足伎伎然舒也。” 郑玄 笺:“鹿之奔走,其势宜疾,而足伎伎然舒,留其羣也。”一说“伎伎”为速行之貌。参阅 清 马瑞辰 《毛诗传笺通释》卷二十。
jì古代称以歌舞娱乐宾客为业的女子。 【组词】:艺伎、歌伎 △妓技艺、才能。通「技」。 【组词】:伎俩qí〔~~〕奔走的样子,如“鹿斯之奔,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