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昔有二翁,同邑(里)而居。甲翁之妻子去乡,唯叟一人而已。一日,叟携酒至乙翁第,二人对酌,不亦乐乎!乙翁曰:“向吾远游冀﹑雍,然(但)未尝登泰山,君有意同行乎?”甲翁曰:“是山余亦未登,然老矣,恐力不胜。”乙翁曰:“差矣,汝之言!曩者愚公年且九十而移山,今吾辈方逾六旬,何老之有!”甲翁曰:“甚善!”翌日,二翁偕往,越钱塘,绝长江,而至泰阴。夜宿,凌晨上山。乙翁欲扶之,甲翁曰:“吾力尚可,无需相扶。”自日出至薄暮,已至半山矣。
刘义庆〔南北朝〕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刘向〔两汉〕
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魏于是乎始强。
刘向 编〔先秦〕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欧阳修〔宋代〕
欧阳修,字永叔,庐陵人。四岁而孤,母郑,守节自誓,亲诲之学。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幼敏悟过人,读书辄成诵。及冠,嶷然有声。修始在滁州,号醉翁,晚更号六一居士。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志气自若也。
宋祁〔宋代〕
九月九日都督大宴滕王阁,宿命其婿作序以夸客,因出纸笔遍请客,莫敢当,至勃,泛然不辞。都督怒,起更衣,遣吏伺其文辄报。一再报,语益奇,乃矍然曰:“天才也!”请遂成文,极欢罢。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升,则酣饮,引被覆面卧,及寤,援笔成篇,不易一字,时人谓勃为腹稿。
佚名〔宋代〕
唐怀州河内县董行成能策贼。有一人从河阳长店,盗行人驴一头并皮袋。天欲晓,至怀州。行成至街中,见之,叱曰:“个贼住!即下驴来!”遂承伏。人问何以知之。行成曰:“此驴行急而汗,非长行也;见人则引缰远过,怯也;以此知之。”捉送县,有顷,驴主寻踪至,皆如其言。
韩非〔先秦〕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