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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魏佥判

jì wèi qiān pàn
【作者】刘黻 【朝代】宋代
君住龟山我雁山,天教褒面帝圻间。
书楼自喜看山色,诗卷相寻待月删。
镜不可欺知貌改,寝惟无梦觉心閒。
西湖大有真泉石,何日携琴更出关。
更新时间: 2021-11-29 17:29:34
寄魏佥判作者:刘黻
刘黻

简介 诗词 名句 (1217—1276)温州乐清人,字声伯,号蒙川、质翁。少读于雁荡山僧寺,理宗淳祐十年试入太学。以上书忤执政,安置南安军。及还,复极言政治得失。以材署昭庆军节度掌书记,由学官试馆职。历监察御史,改正字,官至吏部尚书兼工部尚书、中书舍人。元兵陷临安,陈宜中谋拥二王,迎黻共政,行至罗浮病卒。有《蒙川遗稿》。